首页 > 高考资讯

宁夏大学是211吗

发布时间:2024-04-07 17:55:34 | 爱好网

最近经常有小伙伴私信询问宁夏大学是211吗相关的问题,今天,爱好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希望可以对大家有所帮助。

本文目录一览:

宁夏大学是211吗

2022年兰州财经大学招生简章

兰州财经大学是一所公办本科院校,于2017年入选全国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有统计学等省级特色专业,下面就由我带大家了解一下“2022年兰州财经大学招生简章”,此文本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2022年兰州财经大学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深入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切实维护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二条 兰州财经大学肇始于1952年成立的甘肃省人民政府行政干部学校,是黄河上游地区重要的财经大学,也是甘青宁三省(区)财经类学科专业设置齐全、办学规模最大的普通高校。

学校现有统计学、应用经济学2个甘肃省一流(特色)学科,有统计学、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法学马克思主义理论、新闻传播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公共管理、设计学等10个省级重点学科。

学校现有统计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应用经济学、统计学、理论经济学、工商管理、管理科学与工程、设计学、马克思主义理论等7个一级学科硕士点,工商管理、会计、金融、应用统计、国际商务保险资产评估审计、新闻与传播、税务、法律、农业、公共管理等13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

学校现设20个二级学院,有61个普通本科专业(其中,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3个,省级特色专业建设点16个,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6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4个,甘肃省“一本”招生专业35个)。

学校现有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7个,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1个,省级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3个,省级2011协同创新中心2个,省级重点实验室2个,省级科研平台1个。入选全国第二批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入选教育部全国万名优秀创新创业导师人才库3人,有省级创新创业教育教学名师4人、省级创新创业教学团队2个、省级首批“众创空间”1个、省级创新创业试点专业4个。

学校师资力量雄厚,结构合理。现有教职员工1300余人,其中专任教师1027人,具有教授、副教授职称教师551人,博士、硕士学位教师848人;拥有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省部级优秀专家、中宣部宣传思想文化人才、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甘肃省领军人才、甘肃省学科带头人、甘肃省“飞天学者”、甘肃省高等学校教学名师等各类高层次人才130余人(次)。

学校坚持开放办学,分别与中央财经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等高校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同省内外多个地方政府和企业建立了广泛的协同创新、合作育人、创业就业战略合作关系。同时,大力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与英国、法国、美国、白俄罗斯的40余所高校建立了合作办学关系,与英国胡弗汉顿大学联合建立了“文化教育研究中心”,组建国内首个全日制“1+2+1”项目中美大学实验班,2021年全日制“1+2+1”项目中俄大学实验班开始招生;成立“中亚商学院”和“甘肃省白俄罗斯研究院”,与新加坡孔子学校合作建设“新加坡丝路孔子学院”,筹建“中白经贸孔子学院”,打造积极服务“一带一路”建设、向西向南开放的前沿合作学术平台。

学校经过70年的建设和发展,现已形成了以经济学、管理学、统计学为重点,法学、文学、工学、理学、艺术学等多学科交叉融合、协调发展的学科体系,构筑起了一个能够满足西北地区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财经类应用型人才培养平台。

第三条 学校现有三个校区,分别位于兰州市薇乐大道4号(和平校区)、兰州市城关区段家滩496号(段家滩校区)、兰州市城关区甸子街45号(东岗校区)。学校名称:兰州财经大学。院校代码:10741。上级主管部门:甘肃省教育厅。办学性质: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办学层次:研究生(博士、硕士)、本科。

第三章 招生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四条 学校成立由校长、分管副校长和有关部门(单位)负责人组成的招生领导小组,负责全面贯彻落实招生工作政策,执行学校招生工作决议,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

第五条 由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负责对招生工作人员的纪律教育和对招生录取的全程监督。

第六条 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其主要职责是:全面系统地宣传学校的办学思想、学科特点和专业内涵;开展招生工作调研;进行人才需求预测;制定招生来源计划;组织招生录取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与录取

第七条 2022年我校共有61个本科专业面向30个省(市、区)招生,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市、区)招生机构公布为准。

第八条 学校招生工作按照各省(市、区)招生机构的统一安排进行,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九条 按照各省级招生机构确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和投档管理模式进行录取,提档比例一般为100%。

第十条 实行平行志愿录取原则的省(市、区),依据考生电子档案录取新生,坚持分数优先、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考生志愿录取。对于投档考生总分相同的,按所在省(市、区)相关政策规定录取。如无相关规定,则文史类按照语文、文综、数学、外语,理工类考生按照数学、理综、语文、外语单科成绩确定录取。

第十一条 实行顺序志愿录取原则的省(市、区),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调档要求的考生,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当控制分数线上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不拒绝录取非第一志愿的考生。对于投档考生总分相同的,文史类按照语文、文综、数学、外语,理工类考生按照数学、理综、语文、外语单科成绩确定录取。

第十二条学校普通文、理科专业录取时,依据各省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制定的投档原则录取。根据进档考生投档成绩,按“分数优先”原则确定其录取专业,同时参考相关科目成绩、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其中内蒙古自治区考生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规则录取。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份考生须符合专业(专业组)设定的选考科目要求。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按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相应政策和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中美人才培养计划”121双学位项目国际课改实验班、中俄实验班只录取报有该专业志愿的考生。

第十三条 对考生录取专业的安排按照“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的原则。各专业无分数级差。对于投档考生总分相同的,按所在省(市、区)相关政策规定确定录取专业。如无相关规定,则文史类按照语文、文综、数学、外语,理工类考生按照数学、理综、语文、外语的单科成绩确定专业。当考生填报的所有专业志愿均已录满时,对于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调剂到未录满相关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作退档处理。

第十四条 认可各省(市、区)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加(降)分招生录取政策。对于各种增加分数和降低分数线投档的考生,在录取和确定专业时按标准分数同等对待。

第十五条 按照生源所在省(市、区)规定的程序,按时完成调档、阅档、退档、审核等各环节工作,保证考生电子档案的正常周转和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十六条 做好对未被录取考生的解释和其它遗留问题的处理工作。

第十七条 对录取的新生通过网络和媒体向社会公布,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考生家长和社会舆论的监督。

第十八条 不能按时报到的已录取考生,应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方可延期报到,对未经学校同意逾期不报到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入校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将根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第十九条 学校以英语为公共外语教学,小语种考生慎报。英语、商务英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考生。所有招生专业均无男女比例限制。

第二十条 对艺术类专业,实行非平行志愿的省(市、区),执行考生所在省份的投档原则,进档考生按专业课统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进档考生若专业课成绩相同,文化课总分高者优先录取)。

实行平行志愿的省(市、区),以考生所在省份的投档原则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进档考生若投档成绩相同,专业课总分高者优先录取)。对无法满足专业志愿且不愿调剂者,按退档处理。

第二十一条  对报考我校的甘肃中职生按投档总分从高到低录取,投档总分相同时按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单科成绩依次排序录取。

普通专升本招生计划根据甘肃省教育厅、甘招委会的文件执行,招生专业和招生简章报省教育考试院、省教育厅发展规划处备案。对脱贫地区高职(专科)毕业生单独进行录取。根据招生计划数及生源情况拟定公共课和专业课最低控制分数线,经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后统一向社会公布。我校普通专升本学生执行与相同或相近专业普通本科生同样的收费政策。

第二学士学位主要招收当年普通高校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的应届毕业生,以及近三年普通高校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目前未就业的往届生。其他人员原则上不得报考。第二学士学位学制为两年,全日制学习,纳入高校学籍管理系统。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按现行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管理办法颁发。按当年应届生身份派遣并办理相关就业手续。第二学士学位生在生均拨款、学生资助、收费等方面参照相应专业本科生执行。

第二十二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教育部、卫计委、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  学校面向甘肃省招收的贫困地区专项招生计划(国家专项计划)、地方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少数民族紧缺人才培养专项计划、中职对口招生计划、甘肃少数民族预科班、普通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等具体招录计划数及政策按照国家和甘肃省有关文件执行。

第五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四条 学费、住宿费

(一)根据《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甘肃省财政厅关于我省高等中职院校收费的通知》(甘发改收费[2016]1133号)文件,我校普通本科学费、住宿费收费标准如下:

1.理科类专业(信息与计算科学、统计学、应用统计学自然地理与资源环境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地理信息科学):4300元/人·学年;

2.工科类专业(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子信息工程智能科学与技术):4500元/人·学年;

3.外语类专业:4300元/人·学年;

4.艺术类专业:6500元/人·学年;

5.其他普通本科专业:3800元/人·学年;

6.和平校区、东岗校区住宿费:900元/人·学年;

7.段家滩校区住宿费:700元/人·学年。

(二)根据《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甘肃省财政厅关于兰州财经大学中美人才培养计划国际课改实验班学费正式收费标准的批复》(甘发改收费[2019]419号)、《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甘肃省财政厅关于批复兰州财经大学中外合作办学金融学专业学费收费标准的函》(甘发改价格[2021]759号)文件,我校学费标准如下:

1.“中美人才培养计划”121双学位项目国际课改实验班:第一学年学费收费标准为12000元/人,第二、三学年学费按外方规定标准由就读生缴纳;第四学年学费按已批复学分制学费收费标准执行。

2.121中俄国际实验班:学生在国内学习期间收费标准为12000/人·学年。

(三)少数民族预科生预科期间学费:15000元/人·学年,预科期满转入本科阶段后,按预科招生当年普通本科专业相关学费标准收取学费。(甘价费[2006]120号)

如遇政策调整,则按新标准执行。 爱好网

第六章 本科学生资助政策

第二十五条  奖学金

本科生奖学金分为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校奖学金。

(一)国家奖学金

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学年。

(二)学校奖学金

学校设有学习优秀奖、科技创新奖、外语成绩优异奖、品德优秀奖等,奖学金奖励金额标准500元/人·学年—2000元/人·学年。

第二十六条  助学金

国家助学金、企事业单位(个人)及社会慈善机构等设立的助学金,临时困难补助及勤工助学等,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第二十七条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是由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办理的助学贷款。生源地贷款为信用贷款,学生和家长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按年度申请、审批和发放。全日制普通本专科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2000元。

第二十八条 “绿色通道”制度

新生入校期间学校开通“绿色通道”,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及相关证件材料复印件,可申请缓交学费并办理入学报到手续。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九条  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有冲突,以本章程为准,原政策、规定即时废止。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三十条  学校普通高考招生工作由招生就业处负责,校内其他单位组织的招生宣传须经招生就业处批准后方可实施。凡未经招生就业处批准,私自宣传导致的招生问题,后果由宣传单位自负。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由兰州财经大学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第三十二条 考生可上网查阅或电话咨询招生录取资讯。

学校网址:http://www.lzufe.edu.cn

联系电话:0931-5259988

宁夏大学是211吗

青岛大学本科自主招生,2019青岛大学自主招生简章

自主招生简章

一、招生计划及专业

2019年自主招生计划不超过我校招生规模的5%,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只能从下列招生专业中选择一个报考,各专业招生计划视生源报考情况而定。

尼山计划、哲学类5人、中国语言文学类10人、新闻传播学类10、历史学类10人、考古学5人、英语10人、文理兼招

泰山计划、数学类20人、物理学类20人、化学类20人、理工类

卓越计划、机械类20人、材料类20人、自动化类20人、软件工程20人

蓝色硅谷计划、法学类20人、政治学类20人、文理兼招

生物科学类20人、电子信息类20人、计算机科学与技术20人、环境科学与工程类20人、理工类

注:根据生源情况,总计划和各专业计划可适当调整。

二、报名条件

学科特长突出、具备创新潜质,符合2018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条件的优秀高中毕业生。具体条件如下:

人文社科特长类:对人文社科专业有浓厚的兴趣,具有与所报专业相关的突出特长,高中阶段在有广泛影响力的全国性人文社科竞赛中获得总决赛二等奖及以上奖项。

对英语专业有浓厚的兴趣和扎实的基础,高中阶段在有广泛影响力的全国性英语竞赛中获得总决赛一等奖及以上奖项。

三、报名程序

1.网上报名:考生须登录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 );报名时间:2018年3月26日至4月10日。

2. 学生须在报名截止前将报名申请材料电子扫描件上传至报名系统,材料包括:

(1) 自主招生报名申请表(网上报名成功后通过系统打印并由本人亲笔签名、中学审核盖章);

(2) 高中阶段各类课程修习情况及成绩、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档案等写实性材料;

(3)证明申请者学科特长或创新潜质的各种证书、作品或学术论文(含封面、目录及全部成果页等)。

上传至报名系统的申请材料要求真实、详尽、准确、清晰,除证书原件外所有材料均须中学盖章。除正式出版的个人专著外,我校不接收其他纸质材料。

个人专著原件(注明学生姓名及报名号)请于2018年4月10日前(以收件日邮戳为准)寄(送)达我校本科招生办公室。所有报名材料恕不退还。未按要求完成报名、报名申请材料不合要求者,报名无效。

四、选拔程序

1.资格审查:我校将组织专家对考生报名材料进行审核,依据学生的学科特长、创新潜质等表现,择优确定合格考生名单;并对考生提交的论文进行原创性审核。初审合格考生名单将通过山东大学本科招生在线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予以公布。公示无异议者方可参加我校自主招生考核。

2.考核时间:6月10日。

3.考核方式及内容:各专业考核均通过笔试加面试形式,笔试、面试均考察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内容,分值均为100分。

4.资格确定:学校本着择优录取、宁缺勿滥的原则,由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生的测试综合成绩按不超过招生计划1:2的比例确定各专业资格考生名单(综合成绩=笔试*50%+面试*50%);各专业获得资格的考生中成绩特别优秀者(10%左右)给予A级资格,其他给予B级资格。

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学生(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得省赛区一等奖及以上奖励的学生免笔试,直接参加我校组织的面试,面试优秀者可直接获得A级资格。

5.结果公示:获得山东大学自主招生资格考生名单将在山东大学本科招生网站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并报考生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公示备案。

五、录取政策及办法

1. 获得A级资格的考生

(1)对于继续实施普通本科分批次录取的省份的考生,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份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及以上,我校予以录取;

(2)对于合并本科录取批次省份的考生,高考成绩达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自主招生参考录取控制分数线及以上,我校予以录取;

(3)对于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上海市、浙江省考生,高考成绩达到上海市、浙江省确定的相关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及以上,且考生选考科目满足填报专业的科目要求、综合素质评价合格,我校予以录取。

2. 获得B级资格的考生

(1)对于继续实施普通本科分批次录取的省份的考生,高考成绩达到我校在考生所在省份第一批次最终模拟投档线下20分以内(不低于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我校予以录取;

(2)对于合并本科录取批次的省份的考生,高考成绩达到我校在考生所在省份本科批次最终模拟投档线下20分以内(不低于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自主招生参考录取控制分数线),我校予以录取;

(3)对于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上海市考生高考成绩达到上海市确定的相关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20以上、浙江省考生高考成绩达到浙江省确定的相关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40以上,且考生选考科目满足填报专业的科目要求、综合素质评价合格,我校予以录取。

备注:模拟投档线由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按照本科一批招生所有高校在该省(区、市)最终确定的投档比例测算生成。

对于高考总分不是750分的省份考生,降分幅度按照考生所在省份的考试总分与750分之比进行折算,并按照四舍五入的规则确定实际降分幅度。江苏考生选考科目等级不低于2B。

专业分配原则: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将录取至其自主招生报考专业学习。

六、其它

1. 我校自主招生工作将严格执行教育部有关政策规定,加强各环节的规范管理,加强信息公开,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对于在自主招生过程中提供虚假信息、材料等违规考生,均认定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取消其自主招生资格,并通报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做进一步处理。

2.对于在德、智、体、美等方面表现突出或取得显著成绩者,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3.我校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机构组织开展特殊类型考试招生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若发现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咨询、辅导、招生等活动的中介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4.本简章如有与教育部2018年招生政策不一致之处,以教育部有关政策为准。

宁夏大学是211吗

宁夏大学是211吗

宁夏大学是211大学。

宁夏大学(Ningxia University),简称“宁大”,学校坐落于贺兰山下有着“塞上湖城”美誉的历史文化名城银川市,是教育部与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共建的以文、理、工、农为主体的综合性大学,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中西部高校综合实力提升工程”高校,是国家“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卓越农林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和“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实施高校,是国家教育部首批批准的招收留学生和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培养高校。

宁夏大学是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与教育部共建的综合性大学,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等次学校。

宁夏大学始建于1958年。1997年12月,宁夏大学与原宁夏工学院、银川师专(含宁夏教育学院)合并;2002年2月,与宁夏农学院合并,组建了新的宁夏大学,揭开了学校改革发展崭新的一页。学校坐落在历史悠久、风光秀丽的塞上历史文化名城银川市,校园楼宇林立、花木繁茂、环境幽雅,是读书治学的理想园地。

在50多年的办学历程中,学校不断弘扬“不怕困难,不畏风寒,根深叶茂,本固枝荣”的“沙枣树”精神和一代代宁大人“艰苦创业、负重拼搏”的传统,勇于创新,开拓进取。特别是近年来,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重点建设宁夏大学”和“努力把宁夏大学办成高水平大学”的战略决策,学校着力“补历史欠账、抓当前建设、打未来基础”,各项事业快速发展。


学校现有三个校区,占地面积2307亩,校舍建筑面积64万平方米,教学实验农场1695亩。在校教职工2700余人。面向27个省、市、自治区招生,现有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在校生16000余人,研究生2800余人,少数民族预科生3200余人,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在籍学生14000余人。公开出版学术期刊4种,《宁夏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为全国中文核心期刊,《宁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多年入选教育部中国社会科学研究评价中心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来源期刊。1995年成为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CERNET)西北地区宁夏主节点。拥有现代化的数字化图书馆和多功能体育馆。学校固定资产12.5亿元。

学校设有23个学院。现有9个学科门类中的68个本科专业。有1个国家重点学科、1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17个自治区级重点学科,7个“211工程”重点建设学科、1个“211工程”重点培育学科,4个一级学科博士点、19个二级学科博士点,23个一级学科硕士点、150个二级学科硕士点,5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有民族学水利水电工程2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设有能源化工、设施农业、生物技术、生态恢复、土建与水利工程5个自治区院士工作站。现有国家大学生素质教育基地1个,国家级精品课程1门、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国家级教学团队3个、国家级特色专业8个、双语教学示范课程建设项目1个、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实验计划50项。

重点学科建设

国家重点学科(2个):草业科学、中国少数民族史(培育)。

“211”工程重点学科(7个):中国民族史学理论与回族史西夏史、草业科学与生态工程、西北特色生物资源保护与利用、旱区节水灌溉与水资源调控、煤炭化学化工与节能减排、宁夏地区教师教育发展、数学力学及工程技术科学。

自治区级重点学科(17个):专门史、汉语言文字学、区域经济学、民族学、英语语言学应用心理学、人文地理学、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应用化学、草业科学、水利水电工程、应用数学、基础数学、作物栽培与耕作学、凝聚态物理、临床兽医学、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

学校专职教学科研人员中高级职称人员占50%,硕士、博士学位人员占80%左右。柔性引进院士16人,19人入选“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41人入选自治区“新世纪313人才工程”,1人获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1人获“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称号,2人获“国家级教学名师奖”,25人享受“政府特殊津贴”,3人被遴选为教育部中文、物理、生物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4人入选宁夏回族自治区首批“百人计划”。

学校拥有一批水平先进、设施完善的实验室和科研基地。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近2亿元。现有各类科研机构38个,各学科领域实验室93个。能源化工(天然气转化)重点实验室、西北土地退化与生态恢复重点实验室为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宁东基地煤化工资源循环利用实验室为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西部特色生物资源保护与利用重点实验室、西北退化生态系统恢复与重建重点实验室为教育部重点实验室,葡萄与葡萄酒工程研究中心、旱区现代农业水资源高效利用工程研究中心为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西夏学研究院为教育部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

学校始终坚持以人为本,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强化人才培养的中心地位,出台了《关于加强本科生创新精神与创新能力培养的若干意见》,制订了实施方案,修订了人才培养方案和课程建设要求。按照“基础扎实,人格健全,有就业能力和发展潜力”的目标培养应用型人才,确定了“加强基础、突出实践、发展特长、注重创新、分流培养”的教学改革思路,并且通过构建两个方案(专业培养方案、人格培养方案)、打造三个平台(课程建设平台、实践能力培养平台、创新能力培养平台)加以实施。学校力求通过努力,使所有本科生以不同方式参与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的培养活动,并且使其中30%的学生具备一定的创新能力。

学校的科学研究工作持续稳步扩大规模,重点推进“优化科技资源强能力、集中科技服务上水平”。围绕“提升内涵,强化特色”的总体目标,以制度创新为突破口,强化科研激励机制,持续推进原始创新,集中开展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在科研项目承担方面,“十一五”以来,学校先后承担自治区级以上科技项目800余项,经费总量比“十五”期间增加了4.5倍。重点重大科技项目实现重要突破,先后承担和完成了“黄河河套地区盐碱地改良及脱硫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等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项目,“资源高效利用与生态环境安全重大问题研究”等国家重大基础研究前期研究专项项目和课题,以及国家科技攻关计划项目、国家农业成果资金转化项目、“863计划”引导项目、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948”项目等重大项目(计划)60余项。承担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和国家社科基金项目140余项,自治区级以上哲学社会科学项目168项,自治区科技攻关等自然科学类项目320余项。学校先后与自治区5个市、10余个龙头企业及区内100余家中小企业建立了全面合作关系,签订合作协议,开展实质性合作和广泛服务。科技成果方面,取得了一批标志性成果,并在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何梁何利基金科技创新奖、自治区科学技术杰出贡献奖等方面实现了突破。

学校坚持开放办学,把对外合作交流作为学校内涵建设的重要抓手,形成了“一体两翼一个平台”(服务学校整体对外开放战略;国际合作,国内合作;校友工作网络)的对外合作交流工作格局。国内合作在深化、创新与上海交大对口支援工作模式的基础上,先后与山东大学、华中科技大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吉林大学南京师范大学南昌大学福州大学上海师范大学等9所高校开展了实质性的交流合作,形成“一对九”的合作格局。国际合作立足于民族区域特色和特色优势学科,以中日国际联合研究所、西夏学研究院、回族研究院以及阿拉伯语人才培养,阿拉伯文化研究和生物技术、生态学研究为平台,先后与日本岛根大学、创价学会(大学),阿联酋迪拜大学,美国密苏里州立大学,挪威红十字会北欧世界联合学院等十几个国家的十多所高校结为重点合作伙伴。宁夏大学是教育部批准的招收留学生和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培养高校,自1992年以来,先后有20多个国家的近千名留学生来校学习。与阿联酋迪拜大学联合建立了海湾地区第一所孔子学院。学校的校友工作有了长足的发展和进步,先后成立宁夏五市校友会、银川工商企业界校友会及北京校友会。

近年来,学校先后被评为“全国先进基层党组织”“全国高校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先进单位”“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全国文明单位”等。

以上就是爱好网小编整理的内容,想要了解更多相关资讯内容敬请关注爱好网。
与“宁夏大学是211吗”相关推荐
热点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