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编今天整理了一些什么是普通教育?什么是职业教育?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帮到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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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规定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贯彻《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推动高等教育事业的改革和发展,扩大高等学校的办学自主权和地方、中央部委的管理权限,转变政府职能,加强对高等学校本科专业(以下简称“专业”)的宏观管理,增强普通高等学校主动适应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需要的能力和活力,特制订本规定。第二条 普通高等学校的专业设置及其调整,应当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同时又要遵循教育自身的规律,正确处理好需要与可能、数量与质量、当前与长远、特殊与一般的关系。第三条 普通高等学校的专业设置及其调整,应考虑投资效益和社会效益,避免不必要的重复设置,形成合理的专业结构和布局。
通过现有专业扩大招生或拓宽专业服务方向等办法可以基本满足人才需求的,不应再新增设专业。第四条 普通高等学校的专业设置及其调整,应符合国家教育委员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及其有关要求。设置专业目录外的专业按规定程序办理。第二章 专业设置的条件第五条 普通高等学校新设专业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符合经学校主管部门批准的学校发展规划,有稳定人才需求的预测报告,招生规模一般以每年60人为宜,不低于30人;
(二)应有符合专业培养目标的教学计划和其他必需的教学文件;
(三)应与学校已设专业之间有相互支持关系,能完成该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教学任务(包括各项实践性教学环节),能有比较稳定的专业基础课程(工学类专业含技术基础课程)、专业课程教师队伍及实验技术人员;
(四)具备该专业必需的开办经费和办学基本条件,包括教室、实验室及仪器设备、图书馆及图书资料、实习场所、体育设施和学生宿舍、食堂等必备的条件。第六条 普通高等学校申请由原有专业改设新专业者,应满足新专业设置所需条件。第三章 专业设置的审批权限第七条 普通高等学校专业设置,由高等学校、学校主管部门(系指省、自治区、直辖市和中央部委教育行政部门,下同)和国家教育委员会分工负责审定、审批和备案。第八条 普通高等学校申请设置新专业,凡符合第五条所规定的条件者,可批准其正式设置,开始招生。对第五条所述条件尚不完全具备者,可批准其筹建,筹建时间一般不应超过两年。筹建期限内达到正式设置条件后可批准开始招生,否则取消其筹建资格。第九条 普通高等学校在专业目录所列的本门类所属的二级类范围内(如理学门类的
物理学类内部;工学门类的材料类内部等)调整专业,经本校学术委员会或其他相应组织讨论通过,由学校自主审定,学校主管部门核报国家教育委员会备案。第十条 国家重点普通高等学校除可按第九条规定自主调整专业外,设置、调整专业目录内的其他专业,按学校的学科性质,在学校主管部门核定的本科专业数和相关学科门类内,经本校学术委员会或其他相应组织讨论通过,由学校自主审定,学校主管部门核报国家教育委员会备案。第十一条 普通高等学校设置、调整不属于第九条所列情况的专业目录内的专业,国家重点普通高等学校设置、调整下列类型专业,由学校主管部门审批并报国家教育委员会备案。
综合大学设置、调整非
哲学、
经济学、
法学、
历史学、文学、理学门类专业的;
理工院校设置、调整非理学、工学门类专业的;
农林院校设置、调整非
农学门类专业的;
医药院校设置、调整非医学门类专业的;
师范院校设置、调整非
教育学门类专业或其他非师范性质专业的;
外语院校设置、调整非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的;
财经院校设置、调整非经济学门类专业的;
政法院校设置、调整非法学门类专业的;
体育院校设置、调整非体育学类专业的;
艺术院校设置、调整非艺术类专业的。第十二条 普通高等学校设置专业目录外的专业,须由学校主管部门组织专家论证后并按规定程序审批,报国家教育委员会备案。第十三条 由学校主管部门负责审批的专业,须经本地区(部门)设置的高等学校专业设置评议委员会(以下简称专业设置评议委员会)评议。第十四条 高等专科学校和短期职业大学不得设置本科专业,个别特殊情况确需设置的,须由主管部门报国家教育委员会审批。第四章 审批程序

什么是普通教育?什么是职业教育?
普通教育和职业教育在多个方面存在明显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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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养目标:普通教育主要培养的是研究型和探索型、设计型人才,而职业教育则是主要培养既具有大学程度的专业知识,又具有高级技能,能够进行技术指导并将设计图纸转化为实物,能够运用设计理念或管理思想进行现场指挥的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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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养方式:普通教育以理论教学为主,实践环节也多是为了更好地理解理论知识。而职业教育则强调理论与实践并重,注重培养学生的动手能力,将技能训练放在极其重要的位置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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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设置与课程设置:普通教育的专业和课程设置通常较为广泛,涵盖了多个领域,而职业教育的专业和课程设置则更加针对实际需求,注重培养学生的实际操作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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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向的群体:普通教育主要面向对科学文化知识有浓厚兴趣、爱思考的学生,而职业教育则主要面向喜欢动手制作,也爱专研的学生。
总的来说,普通教育和职业教育在培养目标、培养方式、专业设置与课程设置以及面向群体等方面都有所不同。普通教育更注重学术研究和理论知识,而职业教育更注重实践技能和实际操作能力。

院校专业组和专业是怎么分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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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档是按照专业分的。
符合填报资格的考生可以填报某所高校的1个院校专业组,也可以连续或者间隔填报同一所高校的不同“院校专业组”。如果考生档案投档到某院校专业组后,因故被退出,将不再补投到该批次考生所填报的其它院校专业组志愿。
扩展知识:
投档时,将填报了该校该院校专业组志愿且成绩在批次线上的考生档案,按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院校专业组招生计划的一定比例进行投档,最后一名进档考生的成绩就成为该院校专业组的投档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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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情况下,投档线往往高于批次线,生源不足的专业组,其投档线等于批次线。考生的档案能不能投给学校,关键取决于投档成绩是否达到了投档线。实行院校专业组投档后,传统的校线(校投档线)不再存在。
一般普通本科批次中,设置多个院校专业组,每个院校专业组一般包含6个专业志愿和1个是否服从专业调剂选项。“院校专业组”志愿模式下,考试院公布的投档分以1个院校专业组为单位,1所学校有在所在省有几个专业组招生就有几个投档线。
学生在填报志愿时,需要选择自己感兴趣的专业,并将该专业所属的院校填写在志愿表中。最终录取时,高校会根据考生的成绩、综合素质和所填报的专业进行综合评估,再按照专业排名顺序进行录取。
1.录取时,高校会按照专业的位次进行逐个录取,直到该专业的招生计划完成为止。
2.有些高校会采用“平行志愿”制度,即考生可以同时填报多个高校或同一高校的不同专业,高校则可以根据考生填报的志愿情况进行录取。
3.某些专业难度较大,如医学、法学等,录取时会比其他专业更加严格,于是考生在填报志愿时需要认真考虑自己的实际情况和发展方向。
一个专业的招生计划已经满了,那样对于符合该专业录取条件的其他考生,学校会通过调剂的方式将其安排到其他专业中。如果考生不服从调剂,则此次录取机会将被取消,只能等待征集志愿阶段的重新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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